粉黛》吗,那是个中篇,但是故事框架非常好,我准备将它润润色,写个长篇。
大家都看过那文吗?(啊啊啊啊 我的酷儿们,说话啊说话啊!回答啊回答啊~~~)
同昨天,此章 评论过50,今天双更。
71、邹将君忒也小人 ...
二人还得回B市一趟,因为他们没有婚姻关系以后生的小孩就成黑人了,要复婚就得有户口,而他们的户口都在B市。
回内地,领取结婚证,然后重返西藏阿里,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那是一个多么生动的憧憬。
邹将君和魏一简单收拾了行李,就准备回内地了。
这一去一返短时间是回不来的。小狗君君却带不走,魏一十分不舍,搂着小狗落下泪来,最后终是将它送给隔壁那家有小孩的淳朴藏民家。魏一用邹将君教她的蹩脚藏语交代了多遍:“它叫君君,它爱啃猪大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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