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尸有‘三赶,三不赶’之说。”
“凡被砍头的(须将其身首缝合在一起)、受绞刑的、站笼站死的这三种可以赶。他们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气,既思念家乡又惦念亲人,可用法术将其魂魄勾来,以符咒镇于各自尸体之内,再用法术驱赶他们爬山越岭。”
“凡病死的、投河吊颈自愿而亡的、雷打火烧肢体不全的这三种不能赶。其中病死的魂魄已被阎王勾去,法术不能把他们的魂魄从鬼门关那里唤回来;而投河吊颈者的魂魄是‘被替代’的缠去了,而且他们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来,旧亡魂无以替代岂不影响旧魂灵的投生?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属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烧死的往往皮肉不全,这两类尸同样不能赶。”
闲青道长的话听起来也有些道理,每个行当都有自己的规矩,这是祖师爷一代代传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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