辆小型的自行车呢?”事实证明,天才和白痴,真的只有一线之隔,因为那会儿炯爸爸也没有想到。
“那炯炯平时喜欢什么?”看他人这么白净,应该很少户外运动吧?问话的都是利母,利父看似在看电视,其实耳朵早就拉长了。
“嗯,喜欢弹琴。”海皇想到了那天和小棉一起买戒指的事情,又加了一个爱好,“喜欢逛街。”其实他是喜欢刷卡输入密码时的那种感觉。“还喜欢吃西餐,喜欢吃披萨,喜欢乘公车,喜欢去游乐园。”凡是他在村子里没有玩过的,没有看见过的,没有经历过的,他都喜欢。
“那明天我们一起去逛街?”
“好。”听到逛街两个字,炯炯的眼神闪亮闪亮,“但是要先吃饭才有力气逛街。”海皇三餐的习惯很好。
“那你来做午饭,好吗?”利母像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有些期待,有些紧张,深怕炯炯拒绝,没有荣幸吃到儿子的饭,如果能吃到孙子的,利母会更加开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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