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察并没有照搬原来的唐朝体制,首先改动最大的是县尉,李察剥夺了县尉所有的兵权,也不再设立县兵这个军制,而是将官差衙役改制为巡捕房,县尉其实就是巡捕房的老大。
巡捕房不再负责对外战斗,仅仅单纯的作为城内治安队伍。
白了,县尉就是治安大队长……
县尉需要直接听命于县令,巡捕房的巡捕若是收到县令的手令,是可以无视县尉命令的。
也就是,县令完全凌驾于县尉之上!
这使得县城的权利彻底集中起来,最大程度的保证了稳定。
县丞的职务变动不算太大,主要是剥夺了县丞插手兵权的职能,现如今县丞只是一个单纯的‘后勤大总管’,手底下只有一批文职人员帮衬。
从今往后,李察不会让地方政府掌握兵权,最多握持有一些巡捕房当作维持治安的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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