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原身以为分家之后能有好日子过,可谁知道刚分家没多久,她丈夫就在下河摸鱼的时候淹死了。
等捞上来的时候都泡肿了。
哪还有救活的机会。
再加上人是自己下河摸鱼淹死的,所以,自然也就不存在赔偿。
那时候原身刚分家没多久,手里本来就没什么钱,再加上婆婆对她还很是怨恨,骂她是灾星,骂她克夫,不愿给儿子出丧葬费等等。
原身只能变卖家里的东西,并且跟别人借钱,好把她丈夫埋了。
等她丈夫下葬之后。
她不但倾家荡产。
还欠了别人几十块钱。
如果仅仅只是这样,那原身还能靠着她丈夫的田,努力种田抚养孩子,可是,原身的婆婆以及叔伯都认为原身不是他们家的人,一个女儿也没有办法继承香火,所以必须得按绝户来算,不但把原身丈夫分产到户的土地弄走,还想将原身从她现在住的那套泥砖房撵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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