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地里,一群黑影端着枪缓缓地向寂静的村庄慢慢靠近。他们的动作很是轻柔,生怕发出太大的噪音,蹑手蹑脚就跟小毛贼似的。
虽然他们小心翼翼,看上去似乎像那么回事,但效果真心不能说有多好,因为他们的队形实在太密集了,几百人分成了三队密密麻麻地团体运动,目标实在是太大。
不用说,这就是弗拉斯的人马了。一连二连打头,达尼尔的三连吊在尾巴上,三大团人马人挤人地向村庄接近,根本就谈不到什么隐蔽性,除非鲍里斯他们是瞎子,否则不可能看不到。
为什么不分散开来,呈一条散兵线向村庄接近呢?倒不是弗拉斯外行,而是因为武器的限制决定的。作为仍然在使用前膛装填滑膛枪的部队,想要保持火力密度,想要攻坚,那就必须结成密集队形。
因为滑膛枪的精度实在是太操蛋了,基本上百十米开外就只能靠运气,不排成密集枪毙队形真心是只能听响的。而要立刻投入战斗,还要保持火力密度,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将人扎成一团,包括行军的时候都要排成紧密的队形,以便在听到号令的时候快速结队变换队形投入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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