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谨之。
“放开我,你们放开我,我犯了什么罪,你们要抓我?”
我拿出了拘捕证,对张太太说:“张谨之女士,您涉嫌杀中国云南籍女子林小玉,请您到警局配合我们工作。”
张太太听了很是不相信,恐惧与无辜同时写在了她的脸上,像是真的无辜,但这时我们只能说她的演技太好了。同时,透过窗子前的玻璃,我看见的张立豪整背对着我们,好象在笑。我想是因为自己昨天晚上没睡觉,再加上一天的工作,一定是累到了,才会看错,没错,一定是看错了。因为张立豪在和我们的警员沟通。
“这位同志,抓人也要有证据,你们有人证还是物证?”
“我们如果没有证人能这么快来抓人?”
“好,那我就请我的律师和你们一起去,你们不要冤枉了好人!”
经过了一晚上的问话,张谨之始终不承认是她杀了林小玉,而且说她甚至没有叫林小玉去过她的房间。而胡进却亲耳听见林小玉说张太太要她去她的房间一趟。但是胡进却并没亲耳听见是张太太说的。所以胡进这个人证也没有多大用处了。傍晚,张家的律师申请保释,警局就是再不想放人,过了二十四个小时,也得同意,为今之计,只有找到杀人的凶器了。我们早就调查过,杀死林小玉的凶器是一种很锋利的刀,我们判断过可能是西瓜刀,但是从伤口的痕迹上来看,又不象是普通的刀可以办到的,几乎是一刀便砍下了她的头,伤口很整齐,甚至在骨头部分都不曾卡壳。该怎么才能找到那凶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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