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曾经一起上军校,住一个寝室,打过一张铺,训练时总是默契的成为组合。
可他还是,不得不杀了那个叛国的同伴。
信任,就是哪一天你舀着枪指着我,最后枪响了,我也相信那是枪走火。
可那把枪不是走火,是他亲手杀了对方。
年轻的军人感到一种绝望的背叛,情绪的空洞吞噬着内心,致使在之后与国际犯罪组织的一场交火中,他没有做出最及时的判断。
那时的瞿承琛已尽力去控制局面,可他认为如果不是自己的失职,就不会误射同伴。
负面的能量压抑的他几乎要发疯,他甚至没法再去用手中的那柄狙击枪。
这双重的打击在他生命中刻下痕迹,像是一种稚嫩所付出的代价。
每天就像有人用一把钝刀子在割着他的肉,那种凌迟的痛苦,消磨掉他的每一寸荣耀。
连城开始找他谈话,他说你知不知道现在能站在这里,是用别人的命换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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