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慢得不行。
她现在才对古人发明的文言文心服口服了,不说其韵律优美,单简洁明了一项,就能让白话文败得找不着北哇,其实在冬秀看来,如果不是钢笔的出现,恐怕文言文也没那么快退出历史的舞台呢。
不过,她还是喜欢用钢笔来写白话文。
冬秀转动着手中的钢笔,看着纸上的字迹,十分满意。
钢笔不同于毛笔,可谓去其筋肉存其骨质,本身就自带刚毅凌厉,无端就显出几分强硬来,没那么容易从笔迹上辨别出男女来,而且冬秀前世临摹的便是硬笔书法,师承庞中华,讲究的是端正均匀、美观大方,所以完全不用担心被人察觉是闺阁女儿所作,何况她哥哥江耕围压根就不会写钢笔字,即便想要给她誊抄,那也是无能无力了。
这只钢笔还是沪市的唐才常寄给她的呢,自得了这只笔,冬秀倒如得了神兵利器一般,突然就想展现一下自己的神功盖世了,如唐才常所愿,她又开了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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