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商量后,便抓着已经失去意识的犯人之手,在他们写好的供状上按了手印,并且由在场负责记录的一名擅长模仿字迹的小吏动手,在供状主伪造了犯人的签名画押。
等到犯人从昏迷中醒过来,想要喊冤,也已经晚了。这件案子当时完结得很快,幕后黑手也很快被捕了,而且不等审判结果下来,便在狱中畏罪自尽。犯人则依律处斩。案子的宗卷被归了档,立了功的许大老爷等人也得到了时任刑部尚书的夸奖,随后平步青云,自不必再提。
然而,就在几个月前,一名外放多年、终于调职回京任职的官员却无意中透露了一件事,那就是在那位所谓的幕后黑手密会犯人,并对他下达指令,命其去行凶的那一天晚上,这位官员曾经在一处僻静地点遇见了正在钓鱼的前者。从地点上来看,若这官员遇见的真是正主儿,那所谓的幕后黑手根本不可能在同一晚上与犯人密会。那官员在这场偶遇后不久就外放边城多年,不曾回过京,也不知道那偶然遇见过的路人被卷进了什么大案。他说出这件事时,也没把它当一回事。虽然有好事者联系起两种说法,认为那很有可能是一场冤案,但大部分的人,还是觉得这官员记错了日子,并不放在心上。就连那官员本人,也从一口咬定自己没有记错,慢慢地转变了态度,觉得自己可能真的弄错了日期,更别说旁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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