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宾·威廉姆斯是陪跑,根本一点希望都没有,影帝只会在另外三个人里产生。其实如果他长得丑一点,影帝也许就不会是丹尼尔·刘易斯了。”
说起这个名字丽贝卡的脸有点红。
“奥斯卡的评委都喜欢玩深沉,探讨人性哲学,《生于七月四日》这种反思题材其实很讨好,而且又是残疾人,政治也很正确,摩根·弗里曼的肤色注定了除非有政治需求否则不可能给他这个奖,的《死亡诗社》相对于另外几个人的传记电影优势相当于没有,每个人都知道奥斯卡爱传记电影,只要演技过得去,传记电影是很容易拿奖的。虽然《我的左脚》和《亨利五世》都很好,肯尼斯·布拉纳和丹尼尔·刘易斯的演技也相当精湛,可他们毕竟都是英国人。好莱坞这个地方,本质上还是排外的,美国人拿奖天生有优势,即使是被称为征兵广告大片的《壮志凌云》里汤姆·克鲁斯的表现也是可圈可点的,如果这个奖给了他,公关再运作一下是能说得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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