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还是他们自己拍下的视频里所表现的动作,都完全看不出“记者”的样子。
难就难在这里了。
到底是判定抢劫未遂,还是单纯的“侵犯他人隐私”呢?
在全网甚至是网下人们都讨论着池迟“勇斗劫匪”的时候,晚上六点多,整个事情开始反转。
有媒体针对池迟所打的并不是“劫匪”而是“偷拍的记者”,说池迟的行为是“打记者泄愤”。
这一条新闻也被各个媒体竞相转发,“明星打记者”可从来是娱乐圈里面最经久不衰的“媒体大菜”了。
更遑论白天的时候池迟刚刚被“捧上神坛”,现在就能反转,简直是“大快人心”。
“原来不是抓劫匪而是打记者么?”
“要是打记者还打的那么勇猛……啧啧,池迟真是……”
“你们说他们得多凶残才会追着记者跑那么远还把人打翻在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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