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听诊器一样的东西,实则只是一把勺子,但是可以夹住蜗牛,让它不会滚来滚去。旁边还配着一把小叉子,用来把肉叉出来。
果然是法餐厅,连吃个蜗牛都这么典雅,不用担心用手抓,弄得一手汤汁的尴尬。
要换在中国的话,在蜗牛屁股后面开个洞,然后直接用嘴一嘬。哇,连汤汁带肉一起出来。对于一个吃货老说,吃相是其次,关键是味道,等你优雅地铺开纸巾,一个一个慢慢挑出来,一盘菜早被抢光了好么。
不过,这里不是中国小餐馆,也不是在吃螺丝。所以秦黎只能装一回逼,用那高大上的专业工具,假装正经地吃蜗牛。
托马斯见她吃的津津有味,忍不住好奇问,“味道怎么样?”
秦黎问,“你要不要尝尝?”
托马斯把头摇成拨浪鼓,“再好吃,我也不吃。”
秦黎,“这可是你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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