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凌西和颜越晚上又去了一趟花圃,和于小娟签了租地的合同。华国农村的耕地依着法律是三十年的承包期,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享有将土地经营承包权流转的权利。于小娟他们家的地是前年刚分的,还有二十八年才到期。陆凌西和颜越商量了一下,签了五年的合同。
因着现在种地不赚钱,这些地平时多数都是荒废着,能有人租就不错了,算下来租金并不怎么贵。按照一亩地一年一千块算,全部费用杂七杂八算在一起才不到四万块。对颜越来说这些钱根本不算什么,可对陆凌西而言,四万块相当于他三个月的利润了。这还只是前提的投入,后期还要买种子,规划花圃,冬天快到了,还得盖个温室大棚。陆凌西算计着卡上的钱,再次深刻的认识到一个问题,花钱可比赚钱快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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