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虎跃出了德平伯府,便命车夫,直奔燕京南门而去。
临出门,他跟家中食客问过,知接骨的最佳时机,是骨头断裂后的三天之内。
而从燕京,到江南大营,快马加鞭,昼夜不息,仅需车行两日。
他是文臣,惯以右手持笔。
李铭踩断的,却是于他前程无碍的,左手的三根手指。
换句话说,纵是那位准王妃,是个庸医,无法为他接好指骨,只要,他能藉此,与三皇子朱翎钧搭上关系,此行,就算稳赚不赔。
“我那弟弟,自幼,便运气好的离谱。”
若换做以前,李虎跃身为嫡子,对李素这种,没有什么倚仗的庶子,看都懒得多看一眼,更别说,用“弟弟”这词儿,给他以如此亲切称呼。
但就在刚刚,听贴身侍从说,李素已先他一步,与三皇子朱翎钧相识,他的态度,却突然转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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