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就是爷爷奶奶昏迷不醒,他们手中20%的股份没办法动,外面总共就只剩下了80%的股份,你们两家每家占据15%的股份,另外有30%的股份分别在另外24名小股东的手里。而我爸已经把他手里20%的股份转给了我。所以目前我持有的股份是最多的。
公司法有规定,股份持有最多者为董事长,董事长有权利召集股东大会,有权利重新任命新的总裁、副总裁以及公司高管。
大表哥要是觉得我没有这个资格坐上董事长的位置,也可以召集你的律师团队来跟我打官司。或者说,你们和二姑一家商量一下,让二姑把她手里的股份卖给你们。这样你们手中的股份合起来就有30了,你或者大姑就可以成为新的董事长,重新任命总裁、副总裁和高层了。或者是你分别去找那些股东,让股东把他们手上的股份卖给你,只要达到了21%,你就可以做董事长。不然,你就是跟我打官司也没用,你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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