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总,公司和总局原则上同意了电影映前贴片广告的交易模式,合作愉快。”
经过数天的谈判、盘桓,顾骜通过海处长提出的建议,终于大致上走通了上层意见。
中影进口公司,为此又派了一名要员来钱塘,负责草签引进协议。连带着某个总局也派人来见证。
同样,也少不了提供高层报道的媒体人——这种待遇并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就跟历史上可口可乐公司第一个做到“在央视赞助购片、换取播放外国品牌片头广告”这事儿之后,从新华社到《人人日报》,乃至央视自己的新闻节目,都报道了此事。
也就是说“首次获播外国广告”本身,也是可以作为一项新闻专题的。这样一来,事实上是得到了二次的媒体宣传。
谁让广告也有可能是创造历史的、某一领域第一次出现的广告呢。第一次的事情,都是可以作为新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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