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韩忠彦修改完善的“义务府兵制”当然是一种各方面都满意,理论上也可行的理想兵制。
首先当然是省钱了!
所谓“荫二百亩”田就是免了二百亩田的赋税——这里面可没说是旱田、水田,只是笼统的二百亩。而朝廷当然也不傻,才不会去亩产很高的东南六路征集府兵呢。
府兵必然出自贫瘠的陕西六路,河东路和河北二路。在那里,二百亩田的赋税折算成钱最多不过二十缗,而且还经常因为各种灾害收不齐。
除去这少收的二十缗税赋(其实是收不齐的),义务府兵还能得到自己的一份口粮——因为人家是连续服役几年,自备干粮是不可能的,只能有朝廷管饭,不过只需负担一个人的饮食,往多了算就是一月50斤米面再加点盐菜,一年差不多十五缗。
再考虑该兵退役后少收取的免役钱和少量的赏赐(可以不给),一兵的开销每年最多也就是三十七八缗。比起正规的禁军还是要节省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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