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收养病人的福利机构,宋代还设有“药局”、“施药局”,类似于今日的平价门诊部、平价大药房。
“民有疾咸得赴局就医,切脉约药以归”,药局只“收本钱不取息”。
宋人吴自牧记述道,南宋时,“民有疾病,州府置施药局于戒子桥西,委官监督,依方修制丸散咀,来者诊视,详其病源,给药医治,朝家拨钱一十万贯下局。令帅府多方措置,行以赏罚,课督医员,月以其数上于州家,备申朝省。或民以病状投局,则畀之药,必奏更生之效。”
好了,幼有所依、老有所养、病有可医,这三点都已经实际做了,是不是就可以算和谐社会了呢?宋人好像比后世人对自己的道德要求更高一些,他们的回答是——不!
光做到了这三点他们还不满意,于是又搞出了一个“漏泽园”制度。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退出阅读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haimabooks.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