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元丰六年冬天的第一片雪花落下时,出使回鹘的王浩和蒋二郎终于回来了。不辱使命,王浩基本算是完成了洪涛的托付,同西域回鹘和黄头回鹘达成了一份共同开发、共同利用、共同收获的合作协议,同时也把三方的边界重新划分了一下。
按照协议规定,从凉州起到玉门关的这条古驿道为三个共同口号的实际作用地。疏勒河以东归甘凉路管理,疏勒河以西归回鹘官府管理。
往来于这条路上的商贩双方各自只收一次税,也就是说从西边来的商贩给回鹘人交过一次税后,到了甘凉路就不用再交税了。而从东边去西边的商贩在甘凉路交过税后,到玉门关之前也不用再交税。
至于说商贩们进入大宋其它州路和回鹘其它地区用不用交税,管不着,那是协议之外的问题。
之所以会签署这么一个半截子协议,主要还是回鹘人没有税收体系,各大部族之间也没有正规的经济往来,没法统一征收统一核算统一划拨,谁收到就算谁的。到了别的部族地盘上就不归占据瓜州、沙州的部族管了,他们也没法替别的部族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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