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犹豫了一下,可以说他对仁宗的心态把握的还是比较到位的,仁宗让包拯出来说,看起来是非常公正的,包拯现在主管大宋刑狱,可是包拯却明白,这是仁宗为陈元留的一条活路!
“这个,万岁,陈世美所犯罪行皆是在党项所犯,于我大宋境内并无越轨之举,按照道理来说,在番邦作案,当交给番邦人治罪,可是……”
包拯把“道理”这两个字说的异常清晰,宋朝的法制中还没有什么引渡这一类的词语。在对外关系中,也只是和辽国签署的协议中说明“双方不得隐匿对方的罪犯。”
可是什么,包拯也没有说,范仲淹等人却都明白!
按照道理来说,在番邦作案自然由番邦来处理。可是每一次有番邦的人在大宋作案的时候,都被番邦要回去自己处理了!而且处理结果往往是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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