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史,中央官制,西周时开始设置,又称作册内史。
西周的内史官制承袭夏朝与商朝,其主要任务是掌管法令、拟定文书,协助国君策命诸侯及卿大夫,并负责爵禄的废置。
《周礼·春官》:“内史掌王之八枋之法,以诏王治。一曰爵;二曰禄;三曰废;四曰置;五曰杀;六曰生;七曰予;八曰夺。执国法及国令之贰,以考政事,以逆会计。掌叙事之法,受纳访,以诏王听治。凡命诸侯及孤卿大夫,则策命之。凡四方之事书,内史读之。王制禄,则赞为之,以方出之,赏赐亦如之。内史掌书王命,遂贰之。”
爵禄废置,杀生予夺。这八个字足以证明内史的位高权重。
到了春秋战国时代,内史的职责主要是起草并且发布诏令,后世三省六部制的中书省原名内史省,便是由内史这一官职及其下属部门演化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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