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出于视死如生的墓葬习俗,人们都喜欢将自己生前所喜欢所眷恋的东西带入墓穴,市井小民如此,那些王侯将相、富商巨贾更是乐此不疲。这大量的人间财富埋入地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成了任人取用的公用之物。
市井小民的墓穴那还好说,里边充其量也就不过有几件日常家用之物而已,自然不会惹人觊觎。然而那些王侯将相、富商巨贾的墓葬可就不得了了,金银玉器不说,光是那些因岁月流逝而不断增加着历史人文价值的古董,就可以让某一群人一夜暴富,甚至几代人吃喝不愁。在这种巨大的利益诱惑之下,一种高风险伴随着高利润的职业便应运而生,那就是盗墓。
从古至今,盗墓之风屡禁不止,从春秋时代号称‘鬼王’的鲁殇王,到三国时代的曹操,再到民国时期的孙殿英,这种明目张胆的官盗以充实军饷的做法暂且不说,单就是民间的盗墓者,日积月累之下,竟然形成了自己独有的体系和文化,在南派、北派之外,又分成了摸金门、搬山门、卸岭门、发丘门。又被称为摸金校尉、搬山道人、卸岭力士、发丘将军。号称“发丘有印,摸金有符,搬山有术,卸岭有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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