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的飞快,一眨眼已经过了深秋,别了寒冬,来到新一年的阳春三月。
只见邺城南山脚下,十几个人骑着骏马,手持弓箭,大声吆喝着猎犬,正在打猎树林里的獐子、兔子、狼獾。领头的四个人一字排开并绺而行,不是别人,正是高欢等人。
四兄弟今日相约到这南山脚下打猎,只见一片寒冬刚过新春才来、天地复苏的样子,到处桃花盛开,绿草丛丛,溪水潺潺。树木也从冰冷的风雪中苏醒过来,发出新枝冒出嫩芽。
高欢现在算是知道为什么古往今来的土豪们喜欢打猎了,这是一种贵族运动,身份的象征,只有地位崇高或者手握财富的人才能吆五喝六的驱使小厮们带着猎犬满山乱窜,而且高欢现在这那些上流社会的活动十分着迷,像什么吟诗作对把酒对青天啊,在酒坊同歌舞伎寻欢作乐啊,再比如这狩猎活动,高欢都有点迷倒温柔乡,醉死杯中酒的意味。远大的志向渐渐开始离他而去。他觉得自己就这样和结义兄弟们过的挺快活,家中还有如意这样的爱人,有老母和姐姐相伴,此生似乎已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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