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伏击大战,宋奇充分感受到三军将士的勇武精神和旺盛的战斗力。这应该得益于他对卫陈两国军兵一视同仁的做法和勇者之剑的鼓舞。
他决定把一视同仁的做法再向前推进一步,把两国的军兵在军衔和建制方面进一步融合。
陈国的军队建制是元帅,上将军,大将军,小将军,校尉,千夫长,百夫长,什长,军兵。
卫国的军队建制是大将军,上将军,中将军,将军,营官,千夫长,百夫长,什长,军兵。
对于将军以上的头衔,宋奇无权问津,无法置喙。但是对于校尉营官以下的头衔,宋奇决定可以做一些改变,达到统一。
现在他的部队既有校尉,又有营官,很是混乱。从职称和权力来说,卫国的营官和陈国的校尉是同一个层次的。但是在地位上陈国的校尉要比营官高多了,差不多凌驾在卫国的将军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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