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提起押司,王宁安的印象里只有梁山的头子宋江,从此之后,又多了个王则!
其实押司只是个负责刑狱文书的小吏,偌大的官僚系统当中,微乎其微,甚至不值一提。可王则就当出了花样,他最擅长的就是玩弄文字,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十分了得。
比如有一次在湖口发现了一具死尸,周围的渔民都吓坏了,求到王则的门下,他大包大揽,在口字的中间,添了一笔,顿时变成“湖中”,渔民们摆脱了干系。
还有一次,一个地主带着人,把佃户的家产都抢光了,佃户夫妻怒极,冲到了地主家里,抢了一口锅回去。
地主立刻上告,说他们夫妻明火执仗,从大门而入……按照地主的意思,夫妻俩就是私闯民宅,抢掠财物,都能当成强盗山贼办了。
王则动了恻隐之心,他在大字上加了一点,变成“犬门”,这下好了,夫妻俩从狗洞进去地主家,如何能说明火执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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