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三郎逃离泾县,没有入京,而是去了雍州,这消息掀起轩然大波。诸多大臣义愤填膺,纷纷上书呵斥他目无朝廷,不把法纪放在眼里,此等行径,已是大罪!
吏部尚书徐守义上奏,其中有词曰:朝政纲纪,中有大义。为臣者,当为君分忧,死而后己!陈原身为臣子,擅离职守,为一罪;无故恶封疆大吏;为二罪;既犯罪错,不思悔改,潜逃之,为三罪……
简直把陈三郎视为十恶不赦的天下罪人。
这奏章引得不少大臣附议,纷纷上书应和,都主张把陈三郎抓回来。
只是陈三郎去雍州了,该怎么抓却成为了问题。众所周知,现在的雍州是什么状况,官府体系早垮了,蛮军、贼寇、义军、修罗教……各种势力交缠,兵荒马乱的。
雍州沦陷,朝廷力有不逮,自知在短时间内无法收复,就很聪明地广发公告,但凡在雍州站得住脚的义军,便可上书申请朝廷封官。县令、同知、甚至知府都没问题。要是谁有本事,能一统雍州,又愿意效忠朝廷的话,直接就是刺史大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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