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尼苏达森林狼,作为一支有着奇葩血统的球队,森林狼干过的牛逼事情,莫过于和乔·史密斯签订黑金合同,具体故事如下:
乔·史密斯是在1998年夏天成为的自由球员,森林狼队为了逃避奢侈税的制裁,与乔·史密斯达成一份“阴阳合同”。
这份合约的正本是给联盟办公室看的书面文本,一共签署了3次,分别为1998-99赛季年薪175万米元、1999-2000赛季年薪217万米元、2000-01赛季225万米元。
而合约副本却没有被公布,森林狼老总麦克海尔与乔·史密斯密谋,只要史密斯乐意前3个赛季以低薪加盟,他将获得一份7年长约,合约金额不低于4000万美元,最高可达到8600万美元(这在当时是超级大合同),该合约副本上有森林狼老板格伦·泰勒、乔·史密斯与他的经纪人(这个经纪人就是阿连的经纪人——丹·费根)的亲笔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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