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城电视台的制片主任来到京城,洽谈合作拍摄电视剧的事情。
李虹早前和此人电话联系过,还把《外来妹》的故事梗概传真了过去,故事梗概比大纲还简单,就是不到一千字的介绍。
这不是没有诚意,而是防范于未然。
花城人做生意精明,要真的把大纲或者剧本邮寄过去,难保不会被改头换面,另起炉灶。
在华国,版权意识还非常淡薄,像这种没有发表的剧本很难受到法律的保护。
这位制片主任叫做陈常乐,四十多岁的年纪,带着一副眼镜,善于交际,见人就递上一张名片,把自己介绍一番。
这是林子轩对他的印象,感觉上还不错。
这次谈判主要是李虹和陈常乐之间的事情,林子轩只负责介绍剧本。
花城电视台自然愿意和华国电视台合作,华国电视台是当之无愧的老大,在华国的影响力不是地方电视台能够相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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