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山哥赏识!”
程小龙很感激林在山对他许下的承诺。
他越发的感受到跟着林在山混有前途了。
林在山在他眼里就是个“异人”,也就是非凡人。
程小龙就是一普通人,俗人。
林在山在他眼里之所以牛b,不是因为林在山唱歌有多好听,虽然他也爱听林在山的歌,但林在山更让他震撼的是——在短短半年多的时间里,林在山就挣了几千万中华元!生生的将d这么一家小唱片公司,给砸成了拥有众多个部门员工近百人的蒸蒸日上的热点娱乐公司!这绝对不是一般人能干出来的。
跟着这样的老板混,能没前途吗?
所以程小龙现在是死心塌地的跟着林在山混了。
以前跟着吕晨混的时候,大哥有肉吃,他有汤喝;现在跟着林在山和吕晨一起混了,大哥们已经有山珍海味了,他心思着,未来他估计也能尝点甜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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