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兴并不是小鞋坊的骨干,甚至不能算做小鞋坊势力的混混,只是个边缘角色。他生的瘦弱,也没有什么硬骨头,出来当混混,只是因为找不到吃饭的门路,加上家里长辈有人做过混混,带挈着他入了行。在这种地下世界中其实很是不得意,赵冠侯这么维护他,着实让他有了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感激之情。牙齿紧咬着下唇,手拨拉着算盘,在一众混混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时,就已经给出了正确答案。
“你这帐算的不慢,字写的也不错,按说再找个差事应该不难,怎么想起来,入我们这一行了?”赵冠侯见侯兴的毛笔字写的工整,比起自己的毛笔字水平,要强出不少。题目虽然简单,但是这么在混混这种文盲群体里,能这么快解出答案的,就得算是个难得人才。
侯兴尴尬的一笑“赵把头,实不相瞒,当学徒实在太受气了。签契约时就有话,学徒期间,打死勿论。给师父倒马桶打洗脚水都是家常便饭,稍有什么错处,打起人来绝不手软。我这一手字,就是被打出来的。而且遇到不好的师父,还不肯教东西,全靠自己偷学,我这点算帐的能耐,就是看着那些先生算帐时,在旁边偷着看会的。我听家里人说,当混混就能不受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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