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禁止在婚礼上奏乐,儒学者认为音乐是跳动的,属阳,对属阴的新娘不合适。然而民间却喜欢婚礼奏乐。直到宋朝哲宗大婚,官员曾劝说皇太后同意不使用乐队,皇太后表示说:“寻常人家娶个新妇,尚点几个乐人”——遂下令为婚礼作曲。以后婚礼奏乐成为定制。
宋朝当时出现了一些新的习俗,由于商品经济比较发达,在议婚时,开始出现了相媳妇和通资财的做法。相媳妇就是相亲,由男女双方约定一个日期,双方见面,如果相中就在女子的发髻上插上金钗,成称为“插钗”,如果不中意,则要送上彩缎,称为“压惊”
通资财是在通婚书上除写明男女双方的姓名、生辰外,还要写明家中财产状况,嫁娶论彩的表现十分明显。在亲迎之前,南方要送花粉一类的东西“催婚”,女家要用帐幔,被褥之类的装点新房,称为“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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