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自商鞅(本姓卫,后以封地‘商’为姓)变法便是耕战的社会体系,老迈者在家耕作,年轻力壮者为国征战。二十等爵是商鞅变法的产物。
在耕作手段不多的年代,收成好坏要看老天爷的脸色,风调雨顺自是极好,但是遇到荒年,那可得遭罪。
怎么才能快速获得财富呢?当然是使用暴力手段!
大秦禁止私斗,抢内部的不可取,那只有在国家的号召下去抢敌人的。自此大秦极重军功,对于秦人来说,敌人的首级便是财富,杀掉的敌人越多拥有的土地也就越多,身份地位也会得到提高。
这一套制度之下的秦人闻战而喜,他们渴望国家能够一直组织“团体抢劫”的活动,在暴力的过程中既能得到名誉又能获得金钱,因此六国悲催了。问题是……吕哲对“砰砰砰”比较熟悉,没有经历过“乒呤乓啷”,枪械在军训时玩过,冷兵器没试过,叫他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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