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跃一直骑在马上眼看着士兵们快速在布袋子里填土完毕,伪装成帐篷的临时碉堡也修建好了,他反倒是唯恐对手不出现了。听到天空之中的鹰隼声音越来越大,他眯着眼睛,忽然笑着道:“李朋,过来。”
“是!”刚刚从勇营一团调到曹跃身边亲兵队的李朋立即站了出来大声说道,声音震得曹跃耳朵疼得够呛,他揉了揉耳朵,指着天上的鹰隼说道:“我命令,给我把天上的畜生打下来。”
“是。”
亲兵队的武器是双枪双刀一匹马,所谓双枪是一长一短两支枪,长的是1888式委员会步枪,短的是俗称匣子炮的毛瑟手枪,双刀是一把刺刀,一把西北大砍刀,亲兵队还配了一匹马,算是精锐之中的精锐了。但是这精锐部队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进入,即便是军校生也未必有这个资格,他们大多数来源于曹跃的家乡潼关县和孙禄堂与镇西镖局大当家曾少敏的推荐,另外偶尔有曹跃直接选拔的人才,如康成、梁羽和李朋。李朋得以入选最大的原因就是这个小子是射击天才,两百米内,指哪打哪,四百米内无风情况下八九不离十。那些鹰隼飞的很低,但也有几百米了,所以李朋也是没有把握。但作为曹跃看中的人,他此时不能太丢人,他知道曹跃喜欢手下全力去办某一件事,即便失败也不会被罚。于是李朋将短枪挎好,将背上长枪摘下,拉枪栓,开始全心全意瞄准。但他发现站在地上瞄准特别困难,索性一屁股躺在草地上瞄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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