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人司马光暂时不是赵顼所能理解的,也不是赵顼重视的。
变法开始了第一步。
至少王巨认为它是第一步,那就是设制三司条例司这个新部门。宋朝原先是东府掌政,西府掌军,三司掌财。这也算是一种分权。
它主要目标还是防范权臣的产生,但这个问题不大好说,如果看丁谓、吕夷简、韩琦这些权臣,不管他们好与坏,确实没有对宋朝构成威胁。但那也要看什么皇帝,将蔡京放在赵顼手中,又未必是那个超级奸臣了。
然而它产生了许多弊病,东府不知兵与财,西府不知政与财。所以庆历战争时,东西两府发布的命令往往产生很多冲突,三司则是茫然不知所措。
因此后来富弼提议,东府宰执权任一下西府,西府宰执也权任一下东府,让两府宰执能知道对方的情况,用此来协调。但后来又恢复到原来的制度,并且两府对财务都不大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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