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巨没由来打了一个冷战。
其实他呆在条例司真的没意义,说敛财,王安石未来许多改革,包括青苗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市易法,还有更狠的免行法,不过那是吕惠卿弄出来的,都属于敛财之举,实际其他的,考课、铨选、学校、贡举、荫补、磨勘、州县编类、仓法、郊赐、度僧牒、将兵法、常平司等等,实际都间接或直接与敛财有关。
自己有必要插足吗?
王巨甚至怀疑因为有了木棉司与蔗糖,王安石未来能敛出一年两亿的国家收入!
但自己呢,说的,王安石未必会听,最后弄不好不欢而散,不散,也成了众人的眼中钉,但会得到什么好处呢?打算五年后,熙宁七年,自己能做什么官职?两制官登天了,无他,年龄也。一个虚二十七岁的青年,两制官岂不是登天,还想着参知政事?然而只要自己将蔗糖这一块做好,以后没有大错,凭借这个政绩,若想,三十岁之前,也稳妥妥地进入两制官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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