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供状上所写的,可有真凭实据?”
曾毅却是问了一个最为关键的问题,想要拿人,单是告状子和口供还是不行的,必须要有真凭实据。
之前曾毅之所以敢诛杀陈铁锤这个南阳通判,是因为从他家里超出了大量钱财,根本就不是他一个小小的通判能够拥有的。
是以,在这个君权至上的年代,虽然是没有确切的人证和口供什么的,但是,证据有了,就不需要那么多,曾毅就敢直接杀他了。
可是,想要动廖迁这个知府,却是不行的,现在就算是去抄家,恐怕也抄不出来什么东西,甚至,就算是抄出什么来,他也能有非常完美的借口。
是以,想要动这样的人,就需要有足够的状子、口供、证人、证物,这些,几乎是缺一不可的。
最起码,以曾毅现在的官职来说,必须要有这些东西,才能够不受任何阻拦的把廖迁给拿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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