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阎国航这块“泥巴”的事情并不复杂,几年前,他有个亲戚在西城区跟人因为纠纷,顺手拿起一根铁棍,把人家的脑袋给打扁了。这样的事,公安部门当然要介入。打架斗殴,致人死亡,这是严重的刑事案件。
按照惯例,这样的事情判个死刑是应该的,但是那人因为跟阎国航是亲戚,找到他疏通关系。阎国航找到西城分局刑侦支队,虽然他只是高唐县的公安局长,但是跟公安局毕竟都是一个系统,西城分局的人他也熟。一番活动下来,死刑变成了无期徒刑。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受害者的亲属当然不干。他们曾经上诉,可是公安局在取证的时候,有几个关键证据对阎国航的亲戚很有利,不管受害者亲属如何上诉,最终的结果还是没有办法改变。虽然他们也猜到,这次公安局可能站在行凶者那边,可是民跟官,是永远也没有办法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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