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储主动出面干掉萧明义,就是因为要赶到二贤庄,刚好顺路经过岳阳镇。
萧明义原本是一个独行大盗,能够纵横大漠,手底下肯定还是有两下子的。
熊储担心“平阳四猛”初练棍法,到时候无法对付强敌就麻烦了。
可是熊储没有想到一个问题,生活环境是可以彻底改变一个人的。
古人云: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过去十五年一直当富家翁,萧明义都忘记了当初刀头舔血的日子,也忘记了自己曾经也是大漠上的风云人物。
忘记的事情太多,心中的血性和狠劲就会慢慢消散,身上的武功肯定也就撂荒了。
熊储让萧明义立即把脑袋割下来,他竟然抱着一个铁箱子出来给敌人下跪。
可能在这个时候的萧明义看来,这个世界上难道还有银子打不倒的敌人吗?
脑袋有什么用呢?银票才是真的,用银票换脑袋应该是大明天下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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