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绅和官府的斗争中,佃户百姓,往往选择支持乡绅而非官府。这在后世某些人眼中,不免要套上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阶级局限性,先天软弱等等。但实际上,他们通常忽略一个问题。官府与乡绅的矛盾,鲜有生死矛盾,乡绅即使斗争失败,也大多是罚款、打板子而已,不会闹到出人命的地步。
可是官府之于乡绅,就如流水与磐石,乡绅才是在这里万年不动的石头,官府则是流水。基于大明朝吏不下乡的制度,在乡村,宗法族规的地位已经可以取代皇朝国法。对于那些普通百姓,乡绅具有生杀予夺的能力。
如果贸然帮助官府,则官府前脚一走,后脚这些普通佃户被搞个家破人亡不是什么稀罕事,所以通常情况下,他们更愿意选择站在乡绅一边。这不是什么乡绅泽被桑梓,造福一方,纯粹就是趋利避害,人之天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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