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更时分,秦牧再次来到乌衣巷尾的祠堂,把好人好事进行到底。
用过药后,那大汉身上的伤口已不再溃烂,情况好转了一些,除了药品之外,秦牧还带来了一只烧鸡,一坛好酒,他撕下一只鸡腿,慢条斯理地嚼着。
那大汉该是已饿极,一把将整只鸡给抢了过去,大口一咬,整个鸡屁股顿时荡然无存。
秦牧停下咀嚼,感觉有些难以下咽。
“他娘的,你的选择能不能高尚点?”
“那是你们读书人不懂吃,这鸡屁股脆而嫩,就象少女的奶子,一口下去,满嘴酥香……咳咳……换你们读书人的说法,这叫肮脏的地方荷花长得总是特别艳。”
“这跟少女……呃,跟荷花有个屁关系,常言道,宁为鸡首,不作牛后。一口选个鸡屁股,你还真德性。”
不管秦牧怎么说,大汉甘之如饴,一脸畅快地消灭掉鸡屁股后,又猛灌了几口酒,才问道:“还是那句话,为何要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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