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建国之初,太祖皇帝就定下两套家法,一是不抑兼并,二是不杀士大夫上书言事者。前者不论,后者则使文人士大夫勤于政务,勇于言事,而不用担心会被杀头。宋代如此优待文人,担当着文化传承任务的士大夫阶层,便纷纷闲上碧江游画,醉留红袖舞鸣鼍。广置产业,多蓄姬妾,竞相风流。家家扇底香风暖,处处红楼夜月高,市井瓦肆之内、大宅深院之中,无不风光旖旎。筵席冶游,舞带艳色,又怎能少得了即席作词,以助雅兴呢?
诗经有云:“美色曰艳”。而事实上,艳词并非色情作品,只是在自娱和娱人的同时,大胆地表现男欢女爱、风月声色,其主旨在于倡言俗世生活的意义,在于表达人性,而不在于肆意诲淫。
北宋不是一个道学时代,作艳词并不犯禁,正人君子并不以此为讳。事实上就连后来的欧阳文忠公也曾经在公开场合填词赠妓,而不必装腔作势,摆一副卫道者的面孔,甚至不必顾虑政治家、道德家的身份,真是令处于开放世界的我辈汗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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