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完名回了家,继续读书,不知不觉时间又过了一个月,转眼到了县试前两天,也就是八月二十一日。
这天方应物离开花溪,向县城出发。他必须提前到县城住下,一是为了在考试当天清晨能及时赶到考场接受搜检,二是提前到县城,如果有什么变动可以及时知道。
与方应物同行的还有里长方逢时和社学塾师王先生,这两位作为方应物的保人,在考场门口核查的时候必须在场。
在路上,方应物提着一个篮子,便是俗称的考篮,里面装着笔墨纸砚和吃食若干,都是在考场中的必备物品。穷人走科举之路不容易,为置备这笔墨砚,可是将王先生的看家货色都借出来了,在县城住两天还要有花销。
上次到县城报名的时候,方应物提前做好了一些准备,在县城西门外的西庙订下了两间客房,专为这几日居住。他前几次到县城,都是在这里住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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