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云每天都生活在犯罪之中,慢慢意识到这地方主要都是黑人,其他人种少之又少!
稍微有点钱的,或者是有点能力的,再不济就是肯吃苦耐劳的人,基本上都搬走了。
余下的人基本都是打零工的,或者是不工作的人,这类好吃懒做的人收入非常低,基本算是靠美帝国的好福利好待遇养活,这些人跟华夏街头捡破烂要饭的那种人没什么区别。
当然,因为恋家所以不肯搬的正常人也有,但是太少太少了。
这个城市是比较少见的连多数年轻人也不愿住在市中心的城市,因为太危险了。
其实什么芝加哥和纽约虽然治安也很不好,但还是有很多年轻人愿意住在市中心的,因为市中心生活比较丰富。
所以徐云当初在那地方的生活是一副非常简单的画面,一早起来,少数有工作的人会去上班,有些没工作的人,会去市中心的赌场,或者去固定的地点开始准备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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