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第一次和蒋春来过莱茵阁西餐厅后,任超凡就喜欢上这个西餐厅了。他有事没事总爱约蒋春到这个西餐厅坐坐,即使有时蒋春没空,他也喜欢一个人来莱茵阁坐坐,泡杯蓝山咖啡,听听钢琴师弹奏的优雅乐曲,感觉很是不错。
其实孤儿出身的任超凡虽然通过负离子置换剂一夜暴富迈入富豪的阶层,但是在个人品味方面他还远远未达到和他现在地位相称的境界。他喜欢莱茵阁不是因为这里是莱茵阁而是因为这里是他第一次约会尚春的地方。以任超凡恋旧的性格,假如他第一次和蒋春是在臭烘烘的养猪场约会,保不住他下次约会蒋春的时候还会把见面的地点定在养猪场。
当然,经过这么多天的熏陶,任超凡对西餐厅的礼仪已经懂得差不多了,而且他使用刀叉的姿势更是优雅无比,彷佛自幼就接受了西方上流社会的教育。蒋春就对任超凡的学习能力赞叹有加,任超凡是她所见过熟悉西餐礼仪最迅速的一个人。面对蒋春的夸赞任超凡自然是洋洋自得,嘿嘿,自己使用刀、叉等西方的餐具的时候只是虚假的摆了个优雅的姿势,那些牛排之类的东西全是自己偷偷发出先天能量给分切好的。自己只要拿叉子一插就完全OK了。只是史乙成老头假如知道任超凡用他所留下的宇宙间最纯正的先天能量来切一块小小的牛排不知道会做何感想?他是会气的重新回到寒蝉中去从此不再在宇宙中出现呢?还是会将任超凡做成大块的“人排”让妖魔鬼怪吃掉这个没用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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