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田制三》里说到了这个“积累难返”之害,大意是三代的时候,只有贡、助、彻,也就是按田亩收实物税,到了魏晋,变为租和调,租是按田亩收粮食,调是按户收布帛,而到了唐时,又多出来庸,按人头收布帛或丝麻,赋税的租庸调体系成型。
唐时两税法改革,将庸和调并入到租里(这是早一轮“摊丁入亩”),而宋时不理会庸和调已经并入租里的历史,又开始收丁身钱米。
到了明时,一条鞭法将徭役摊银,并于田税,这也是第二轮摊丁入亩。但实际地方上有很多力差杂役没有免掉,比如最重要的里甲十年一轮。而后万历加新饷、练饷,并入旧之两税,也让后人忘了这两饷,只当正税就是增加后的数字。
从这里就看出一个规律,朝廷收税,先只按田收,后来扩展到户,再到人。然后进行赋税改革,三项税收汇总到田亩上,由田亩摊分,当然总数是绝不会少的。这一轮稳定后,又开始将税收扩展到人户身上。之后再进行赋税改革,重复将税收根基按回到田地上,当然,转了这一圈,总数自然比前一次更多,每转一圈,民人的负担就重上一层。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haimabooks.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