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就在刘宏紧锣密鼓地准备着帝国豪强阶级的一场盛会时,却发生了让他难以容忍的事情,一家名为‘民为贵’的报纸连续捅出了两件冤案。
建章宫内,刘宏看着陈琳派人送进宫来的那份加厚的报纸,脸色阴沉,两桩案子,一桩是富家子弟夜晚在城内纵马,踩踏路人致死,一桩是下级官吏调戏贫家女子,被贫家女子失手刺死,两桩案子按照律法判决,富家子弟可以判死罪,那贫家女子则是无罪,可是偏偏两桩案子刑部却反其道行之。
“简直是目无王法。”将报纸重重地拍在案上,刘宏站了起来,目中露出的森冷目光让一旁的杨彪也不由打了个寒噤。
在帝国的传统里,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就算是权贵杀人,按照律法也一样应该治罪,在过去政治昌明的时代,就算是贵如外戚者也同样要被问罪,虽然有不少人是以罚钱或是戴罪立功来逃脱死罪,可是同样也有人伏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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