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有着一个新建小镇。
小镇上的住户不少,足足有着上千户,因这些住户都是从龙剑四郡迁移过来的百姓,当地县令在安置他们的时候,给予了不少优待。
县令动员了今年的劳役。
劳役,是指朝廷令普通百姓出劳力当差服役。
实际上,自建蜀侯后,法律就在建立和修复,王弘毅没有建立新法的意思,这新法建立大耗气运,不是现在适宜。
因此实际上大体是继燕制,《蜀法令》:“凡无功名之民,年满十八,每岁服劳役四十日,止于县内,给食,五十不赋。”
意思是,没有功名的人,满十八岁,每年要在县里服四十日劳役,这是无偿劳动,国家只给口粮,不给工钱。
大燕赋法,十五岁起,五十五岁终,王弘毅令前后缩小年岁,这已经是仁政。
王弘毅非常喜欢汉制,“国恒以弱灭,而汉独以强亡”,《蜀法令》:“民十八入更卒营,习军纪,练射骑战陈,一年郡县,二年京营,一人必戍边一年!”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haimabooks.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