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没有这么简单结束。
当天晚上,阿强被打断了一条腿,从此消失在了夜总会。我知道,欢哥发了话,不许他在这个城市混饭吃,本市内也没有任何一家场子会容纳他了!
这已经是欢哥给他留了条活路,否则的话,软饭王恐怕就只有去卖屁股了。
我没有动小凤。
毕竟小凤和阿强不同。阿强拿公司的薪水,算是公司的人,我们怎么整他,外人都没有话说。可小凤只是一个带小姐的妈咪,不算是公司的人,只是挂单在我们场子下混饭吃。
按照规矩说,我们是没有理由动她的。做妈咪的,流动性也很大,今天离开这个场子了,明天可以到另外的场子找饭吃,只要她手下还有小姐。
虽然欢哥只要发一句话,分分钟就能赶绝她,但是那就显得太仗势欺人了,不合规矩。
在道上混饭吃,有的时候也不能做太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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