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那个我妈妈朋友的朋友,她觉得这个创意很好,想把这个节目做出来,因为是你的创意,所以让我帮忙征询一下你的意见,能不能把这个创意卖给她。”
“这也受知识产权保护吗?”
张扬有些疑惑,他其实对这个世界里的版权保护做过一定了解,主要也就是专利、商标和版权三个部分,一个设定创意而已,又没有做出来东西,是很难寻求到法律保护的。
林依然道:“我也不太清楚,但不管怎样,这毕竟是你的创意。”
“那人有说要跟哪个电视台合作吗?”
“嗯……她是皇家卫视的。”
创意本就难以寻求法律保护,而如果对方是个电视台,且被冠以了「皇家」二字,那这个可能性基本可以直接降到零下了。
——这个所谓的购买创意,应该是林依然给他争取来的权益,而她吞吞吐吐的,似乎还觉得有些内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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